执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投融资与并购、公司法与企业合规、银行与金融。
个人简介:
马新远律师现为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投融资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马新远律师正在或曾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25)、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631)、霍尔果斯嘉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线索 (北京) 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景皓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科力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隆泰集团等企业提供商事、金融法律服务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参与办理的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山西华鹿热电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二审胜诉,成功保证了评估价值为 17亿元的公司能够继续存续和正常经营。主办的多起商事争议解决案件标的均超过亿元。
在投融资与并购领域,办理过山西某大型民营企业与某央企之间总标的 40.02亿元的并购、北京某国企与某民营企总标的14亿元的投融资项目、山东某国有企业与山西某民营企业总标的20亿元的投融资项目、为某新三板企业提供争议解决及重组法律服务等项目,参与过多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
在公司法与企业合规领域,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隆泰煤焦有限公司、安徽景皓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服务,为多家公司提供股权架构设计及股权激励等相关服务。
在银行与金融领域,为宁波银行股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马新远律师擅长商事领域的新型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处理。在企业的运营管理过程中,能够从商业、财税、刑事合规等多角度出发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客户的好评。